2023-11-12

白岩松:上周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其中一个内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即常务委员会决定修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草案。由于一个新闻背景,大连一个14岁以下的男孩杀死了一个10岁的小女孩,经常引起如此多的关注。因为他只有14岁才两个月,即使他1.75米,体重超过140公斤,但根据现行法律,他仍然不承担刑事责任,只有三年,这引起了整个社会的明显关注。在这种情况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法律,因为它与未成年人有关,高意识是不可避免的。而常委们在修法的时候,都有很多争议。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在大家的普遍关注下,我们应该如何更合理地面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本周《新闻周刊》的视角是关注未成年人的犯罪和惩罚。
未成年人成人犯罪

本周六,大连10岁女孩琪琪被杀已经两周了。仍有群众从大连各地赶到琪琪最终生活的小区,送蜡烛、花束、布娃娃,寄托哀思。

除了感慨逝去的年轻生命,人们对凶手更加愤怒和害怕。14岁的蔡在两个月内就满了,充满了愤怒和恐惧。
回到事件发生的10月20日下午。那天,琪琪像往常一样去上美术课。起初,我妈妈会在3点多接她,但我不知道为什么。午睡时,她的手机被调整为降噪,未能按时起床。或许是因为觉得离家不远,琪琪决定自己回家。

路边监管部门拍摄的照片显示,3点20分,琪琪穿着红色衣服,提着布袋,从东到西经过,走进蔡家旁边的一条街。琪琪的父母后来意识到,琪琪应该很早就被蔡某盯上了。

琪琪的妈妈:听我的对象说,他三点前去(我的商店)问,我的孩子(教学)没有回来,他可能有这个动机,首先问孩子(在哪里),我们正在找孩子,我的对象说再问,问我的孩子找不到,应该是4点多。
据警方调查,琪琪的受害时间应在下午3:30左右。换句话说,蔡某第二次和琪琪的父母说话,得知琪琪降落时,已经伤害了琪琪。据悉,琪琪死于失血,她的胸腔和腹腔被蔡某用伸缩西瓜刀刺伤7刀。而且蔡某从在家里伤害琪琪,到把琪琪扔在家对面的矮树林里,过程非常连贯,只用了10分钟。
直到调查报告发布,琪琪的家人才想到蔡会犯罪。因为13岁的蔡某和琪琪的哥哥上了同一所中学,和琪琪上了同一个托管班,认识了两个宝宝。

蔡某随后在班级微信群发布了一系列,如“呵呵”、“我虚岁14”等“满不在乎”的言行,更让琪琪的父母感到心寒。
在琪琪的父母看来,蔡的犯罪手段和思维已经达到了成人水平,他涉嫌利用现有的法律法规为自己辩护。中国刑法要求未成年人在16岁以上承担刑事责任。尽管故意杀人等八类违法犯罪,追究责任的年龄有所放开,但控制在14至16岁左右。因此,蔡某在两个月内才14岁,虽然案件极端,但仍属于无刑事责任群体,不能承担刑事责任。10月24日事件发生4天后,大连警方经上级公安部门批准,决定将蔡送往辽宁省少管所三年。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青少年犯罪与青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 皮艺军:我们的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即使我们在收容教养三年后顶格处理。我国青少年收容教养,很大程度上是和少管所放在一起的,从设备上来说,和牢房没什么区别。它的待遇是行政处分,另一方(少管所)是刑事处分。但目前的刑期是三年,有可能增加吗?这需要法律讨论。
“行凶只关三年”,本周,蔡某被救助教导,引起了社区强烈的民声反弹。他们担心蔡回到社区会成为安全风险,再次犯下类似的罪行。至少有三个成年女性表示,她们已经被蔡跟踪和打扰了。尽管警方在报案后规定蔡某父母严加管教,但此后却没有下文,一犯再犯。

琪琪的妈妈:我从我的孩子那里走了13天。那里什么也没发生。他没有道歉。我没有找到他。我规定法律会给我公平,还我孩子的委屈,让他重新判决。因为你是未成年人吗?未成年人可以随意伤害一个孩子,无辜的孩子吗?
白岩松: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变,今天的未成年人与我们过去面临的未成年人大不相同。举例来说,公共交通必须改变以往以个子制定儿童票的规则,因为现在的孩子越长越高。同样,大连14岁以下的男孩也多次跟随社区中的成年女性,这让成年女性感到胆战心惊和巨大的威望。如果孩子不再是我们想象中的弱小孩子,社会在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围绕法律的修订,有一个建议,新闻媒体有很多,那就是把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从14岁降到12岁,但这就足够了吗?而且这行吗?
减少刑事责任年龄能解决问题吗?
本周,受害者琪琪依然是大家遗憾的对象。警方报告称,施害者蔡某出生于2006年1月,从案件中计算,差约2个月14岁。在中国,未成年犯罪仍延续成人法定罪量刑。根据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14岁以下不追究刑事责任。有人感叹蔡某等于逃避酷刑。但早些时候,警方表示,三年的收容教养是目前法律框架中最严格的对策,他们也很无奈。近年来,公众对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一直在上升,因为几起未满14岁的案件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安全象征”,再加上担心收容教养是否真的能起到惩罚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青少年犯罪与青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 皮艺军:其实这里面,还是一种很强烈的义愤,希望能除恶务尽,中国古代文化就是除恶务尽。对公众来说,对这种恶不忍。他希望通过这种减少刑事处罚,促使更多可能有相关坏习惯的儿童进入刑法处罚的范围,减少年龄,本身就是扩大打击力度,比如我们降到13岁,如果有12岁的犯罪怎么办?
皮艺军认为,盲目降低刑责年龄没有尽头,一关之后很容易造成一刀切执法的单一化。然而,中国14岁的刑事责任年龄已经保持了40年,这也是事实。研究表明,中国青少年的生理发展至少比20年前提前两到三年。一些未成年人对避免年龄的刑事责任有清晰的认识。一些专家呼吁适当调整刑事年龄可以发挥威慑作用。皮艺军认为,像大连这样的极端案例很少,不能用少数案例来区分,而是用实证分析对未成年犯罪案件进行专业分析,可以借鉴国外“恶意补充年龄”的规定,即如果能证明未成年人有明确的主观恶意,可以补充年龄差距,确定其刑事责任水平。
联合国曾建议将最低刑责年龄列为12岁,这反映了对儿童利润最大化的考虑。但受害者小琪只有10岁,也是未成年人。宽容不负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放任。公众的共同目标是如何让每个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本周四,未成年人保险提案向公众征求意见。很明显,社会调查和心理评估可以作为处理未成年刑事案件的参考,为故意补充年龄标准和探索更多样化、更方便的司法空间提供了机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青少年犯罪与青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 皮艺军:这个蔡某一米七,人体十分成熟,心理分辨,思维能力,也十分完善。14岁以下的犯罪,轻微的,还是要用舒缓的方法。如果犯了严重的罪行,就要认真查处行凶、抢劫、这样的罪行。
未成年人惩罚犯罪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英国一名被故意补充年龄的未成年人在出狱后多次因打架和吸毒入狱。他的电脑被发现有很多孩子;为了防止他,牢房还为他提供游戏和电视,甚至包括他自己的健身房。可以看出酷刑背后的复杂性。
宽容不人道,缺乏纠正改造的酷刑,未成年犯罪者可能再次犯罪,再次危害社会。在重刑思维下,屏蔽全面原因的调查与之前的预防有关。如何保证像蔡某这样的人不再发生?
白岩松:无论是处理大连的案件,还是人大常委的修法,建议都可能不统一。有些人认为,不要因为极端情况而改变对未成年人的维护,相关法律不应该采取行动。另一方认为,保护未成年人是很自然的,但也要调整和开拓创新,不惩罚如何维护。更重要的是,未成年人损害未成年人。我们现有的法律实际上是在维护对他人未成年人的伤害,而受伤的未成年人已经成为保护未成年人法律的受害者。如何解决这一矛盾?
受害者家庭的援助和服务应更加关注
本周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上发布,公开征集社会建议。该提案将未成年人的偏见行为分为三个层次: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和刑事犯罪,并对不同层次采取有效措施。同时,修订草案还规定了公安部门可以采取的八项衔接教育矫正对策,以应对因年龄原因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缺乏纠正对策,导致重复犯罪,直至出现犯罪道路问题。对情节恶劣或拒绝配合、接受教育矫正措施的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要求可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正和教育。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北京青年社会工作研究院执行院长 席小华:例如,当一个孩子有一般的不良行为时,我们都应该采取有针对性、有效的措施来跟踪。如果我们各行各业的人看到每个人都不放手,但也有一定的教育和纠正措施和设施跟踪,也可能平息一些不满和愤怒。
席晓华从事青年社会工作已有十年。她的团队接触了近3000名非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并对他们的成长环境、身心发展进行了社会研究,以帮助教育矫正。14岁以下犯罪是现实生活中的极端案例,总数很少。因此,席晓华对这一群体没有统计信息。大多数14至16岁的违法青少年都有许多共同的行为,从逃课、退学、聚众斗殴,到发展成持刀伤人、抢劫毒品,甚至侵犯凶恶案件。许多法学专家一直呼吁尽快建立分级预防制度,尽早干预,降低最终犯罪的可能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青少年犯罪与青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 皮艺军:刑事政策应该严格而不严格。什么是严格的?我们根本不能放过小事。我们不能放过违反规则和道德的事情,我们应该严肃查处。这叫做严格。严厉不厉,严厉是严厉的刑法,是刑罚范围的大幅扩大。如果我们抓住前面的一口,后端青少年司法就不会进入重刑主义,越重越好,就不会进入这样的逻辑。



在议案和决议中,委员们进行了激烈的讨论,但共识也非常明确,即最大限度地防止未成年人滑向违法和纪律。加强家庭监护责任,丰富高校管家义务,促进社会的广泛参与,特别是立即、合理地劝阻和纠正偏差行为,不仅需要法律责任明确,而且需要全社会的密切合作。
席晓华希望修订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能够明确方向,使年轻社会工作者能够为未成年人带来更多的专业帮助,不仅参与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和矫正,而且帮助未成年受害者及其家属。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北京青年社会工作研究院执行院长 席小华:我们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不仅关心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正,而且关注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正。注意受害者家庭的援助和服务。例如,我们应该有一个高质量的服务能量来了解这个家庭现在面临的情况。比如精神上,情感上,甚至经济上,面临什么困难?如果一些受害者不能及时关心,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可怕的因素。

北京超越青少年社会工作事务所副主任 李涵:受害者救助的基本目标有两个,一是维护其利益;二是促进其社会功能的恢复。首先,他明白这件事发生在我身上不是我的错;二是伤害他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和教育。他不会再伤害别人了。这会让受害者觉得他经历了这种痛苦,这是有意义的。因此,这是两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在司法部门的领导下,许多省份开始探索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服务的跟踪。但与其他社会司法工作服务相比,受害者服务难度更大,专业性更强,各地实施的人数也不多。然而,只有关注受害者援助服务的跟踪,密切关注受害者家庭的维护,我们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公平,使同一未成年人的受害者和受害者相互获得应有的自尊。
白岩松: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当今世界,一个促进法律发展的具体案例都很常见。例如,孙志刚案结束了收容遣送制度。大连未成年人损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也很可能成为中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惩罚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驱动力。但法律调整及其与时俱进,底线牢不可破,社会应始终保护和关爱未成年人。要改变的是方式,而不是正确的道路。